第二步,我们再来看视频。40分钟,看得人想掉眼泪。
简陋的房间里,竖着高高的氧气瓶,床榻上的老人,嘴一开一合喘着粗气,像一条垂危的鱼,每写几字,就要靠在身后的被子上喘上好一阵,写写停停,百来字的 遗嘱写了40多分钟,中途氧气管掉了好几次,邻居七手八脚帮他插回去。最后,“遗嘱”两字他不会写,邻居写在纸头上递给他,他哆嗦了半天抄了上去,终究在 笔画上还是有错的。
文检专家看视频,有遗嘱出现的画面一帧帧定格放大了看,一看老人在书写中的遗嘱的整体格局,段落行距、文字的相对位置;再看那些老人动笔“特殊”的地方,比如抖动,直接反映在字迹上是否吻合(如图)。
[鉴定结果]遗嘱为老人亲写。
[纠纷最后]法院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了遗嘱的有效性,也就是说按老人遗愿房产和承包地归老伴和两个兄弟。在继承法中,遗嘱有效的遵循遗嘱来,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
自从陈大伯去世后,老伴搬离了“分到的”家,法官问子女,妈妈现在住哪里?子女摇头说不知道。老人遗嘱中那一句“20年养育之恩啊”,估计是伤心感慨。
[B] 老教授留下三份文书,要把祖宅送给房客
老教授是浙江人,定居上海,浙江老家的祖宅托给老家的林先生照看。早年,老教授每年都会回乡在祖屋里小住数日。1989年,老教授留下三份文书,写明为了感谢林先生,把祖屋送给他。
两年前,老教授去世,儿子在处理祖屋事宜时和林先生闹上法庭。
儿子说老教授1986年退休,每年回乡两次,接触两三年就把房子送给“房客”啦?这里头一定是胁迫欺诈。
林先生骂对方污蔑,说三份文书都有见证人,还反问对方,你跟你父亲感情好吗,你们父子俩的合影尚且不如我跟老人多。
拨冗去繁,我们从文书真伪入手。
老教授留下三份文书,第一份叫“赠予文契”,除了老教授,还有两名见证人。要命的是,整部文书全部由代笔人所写,连老教授的签名,见证人的签名都是代笔 人写的,只在老教授的签名处盖了名章。第二份是口述遗嘱,他人代笔,自己签名,有护士见证。第三份是自书遗嘱,形式相对完备。(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 师柯直说:可以将前两份文书看作“代书遗嘱”,代书遗嘱要求非常高:签字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来;两个以上见证人。所以,第一和第二份遗嘱均无效。)
现在只剩下第三份自书遗嘱,成为鉴定机构重点鉴定的内容,字迹是不是老教授的。
鉴定需要比对材料,相似的文字越多越好。但双方提供的文字材料,总有一方不认可。闹到最后,只有遗嘱中老教授的签名可以鉴定,确定是本人所写,而其他没法肯定。这个祖屋纠纷因此也就成了一桩难断的“悬案”了。
[C] 我有小小要求,每星期看我一次
沈阿姨有房产有存款还有退休金,有一个养女,但是养女和她关系比较疏离。
2013年,沈阿姨立下了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分配做了交代。
遗嘱的前半部分好比一份“遗赠抚养”,“我有小小要求,每星期探望我一次”,“使我感到温暖体贴,不孤单寂寞”。作为回报,去世后房子送给侄女。存款则捐给慈善机构。
去年,沈阿姨去世,养女跳将出来,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遗嘱真实性,要求继承遗产。
文检专家小何说,沈阿姨退休前是小学老师,字迹工整,留下的文字也很多。
经过比对发现,遗嘱和以前的文字,整体字迹格局和风貌都很符合,尤其是沈阿姨写字还有个小习惯,比如“横折”这一笔,都会有一个绕笔的小动作(如图)。
[鉴定结果]遗嘱系沈阿姨亲写。
养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遵从了沈阿姨的意愿。哎,早知如此,在老太太向侄女寻求关心时,关系更亲的养女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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