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结果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原告王女士送养,被告黄某和谭某收养豆豆的行为无效;原告王女士返还被告黄某和谭某1万元;原告王女士给付被告黄某和谭某抚养豆豆的经济补偿款10万元;驳回第三人顾某的诉讼请求。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收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并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须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并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该案中,原告王女士未经第三人顾某的同意将豆豆送养于黄某和谭某,同时双方当事人亦未到民政部门登记,违反法律规定,收养行为无效。因此,原告王女士要求确认被告黄某、谭某与豆豆所形成的收养行为无效并予以解除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王女士未征得第三人顾某的同意,擅自送养豆豆,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其从被告黄某、谭某处收取的1万元应当返还;被告黄某、谭某为抚养豆豆所支出的抚养费用,亦应由原告王女士作出适当补偿,但被告黄某、谭某收养豆豆,未到民政部门登记,具有一定过错,可适当减少原告王女士补偿抚养费的数额。第三人顾某请求原告王女士归还孩子,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法院不予处理。
综上,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保障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育、成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刘华 特约记者 刘建章 通讯员 谢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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