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此外,马某的邻居也纷纷向记者表示,每当刮风下雨的时候,这些裸露的电线经常打火,以前大家对这方面的防范意识比较浅薄,“现在发生了马某的惨剧,也是对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才知道生活在这些裸露的电线下多么危险,这里居住着200多户人家,现在人人自危,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把这些害人的电线拆掉,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回应]事故线路为专板线路

  针对马女士儿媳李某提出的问题,记者随后联系了开封供电公司,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故线路为隆丰塑料有限公司的专板线路,“自供电公司变电站出口至该用户厂址线路系该用户自行投资建设,线路产权属于隆丰塑料有限公司”。

  “隆丰塑料有限公司在2011年就跟我们签订了供应电合同,去年还续签了合同,因此并没有倒闭。合同中标注了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于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起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说,虽然是电的事,但也应该分产权。

  至于马女士家属反映供电公司一个小时之后才到现场的问题,该负责人说,“今天专门去调度上核实了一下数据,家属是在12点多拨打的电话,抢修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到达之后发现是事故线路是专板线路,供电公司没有义务对专板线路进行处理的,专板线路的使用、维护等都归隆丰塑料有限公司的所有。而且当时家属情绪十分激动,甚至要动手打我们的抢修人员,抢修人员因为害怕就跑到路边等待隆丰塑料有限公司的电工过来处理,一个小时之后到达的应该是隆丰塑料有限公司的电工。此外,调度信息显示停电时间是为13点10分,并不是家属所称的14点30分左右。”

  “国家规定,高压线对建筑有一个安全距离,家属反映称高压线距离房子太近,但是,事发现场到底是先有房子还有先有的电线,仍需要进一步去核实。如果电线真的是上个世纪70年代时拉的,那是这里应该都是平房。”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