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去歌厅唱歌本是为了休闲娱乐,可王某因被他人夺走话筒,言语不合,便拳脚相向,“混战”之下,他用酒瓶砸向对方头部……

  身边的事儿

  今年情人节当天,王某接到朋友的电话,邀他带着媳妇一起去唱歌聚会。到KTV包间后,王某发现除了三四个朋友之外,其余大多都是生面孔。为了尽快活跃气氛,王某就先坐下点歌开唱。

  之后,当他刚刚进入状态唱得起兴时,刘某打完电话从门外进来,走到王某旁边一把夺过话筒,说:“唱得啥玩意儿,去去,一边儿去!”王某虽然感觉“丢面儿”,但自己也不认识这个人,为了顾全大局便忍了下来。谁知,正当他等待刘某开嗓唱歌时,刘某却让他把歌曲暂停。王某照做之后,刘某又骂骂咧咧地走到他身边。王某忍无可忍,便还口,两人开始在房间内争执。鉴于在场还有女生,他们撕扯到了包房门外。王某顺手拿起柜台上的一瓶红酒,朝刘某头上砸去。最终,他们的朋友和工作人员及时将两人劝开。事后王某赔偿了刘某8万元。

  结果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已对刘某进行了赔偿并取得其家人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

  (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赵市伟 梁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