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结局】 犯了“贩卖毒品罪” 花姐进去了

  花姐,女,1989年生,开始贩毒那年,她还没到21岁。直到进监狱,她都没能想明白,是谁把她送进来了。

  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花姐2010年5至6月份,在河南省睢县城北湖一宾馆歌舞厅,以每克1000元的价格,多次将冰毒共计2克卖给他人吸食,获利1200元。案发后,警方从花姐的租房处查获冰毒9.54克。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花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花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她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花姐能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涉毒人员,有立功情节,可以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花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花姐不服,上诉至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花姐没能提交新证据。商丘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涉毒人员低龄化 女性涉毒比例增加

  据统计,2014年涉毒类案件女性当事人为9人,2015年提升至27人,其中70%左右为30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其中以在迪厅、KTV、酒吧、洗浴、足疗等场所工作的年轻女性居多。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建华表示,近几年,涉毒案件的被告人不仅呈低龄化趋势,而且女性涉毒案件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从生理和社会的角度考虑,女性涉毒危害更大,影响更深。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近期审理的涉毒案件,有90后的姑娘不仅自己吸毒,还邀请一帮毒友到家中共同吸毒;还有30多岁的女性因经济拮据只想不劳而获,容留他人在自己的住所吸毒,最终也参与吸毒。 王建华说,贩毒分子不仅危害自己和社会,也危害家属和亲人,很多贩毒人员走上犯罪道路,都是因为身边有人在参与贩毒或者吸毒。 “毒品似洪水猛兽,一旦成瘾很难戒除。”王建华说,“年轻女性涉毒的后续问题十分严重,向盗窃、卖淫等发展的可能性明显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