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杜强、向东、李晋飞三人合影(图片为当事人提供) 杜强、向东、李晋飞三人合影(图片为当事人提供)
杜强掀起外衣,背上露出被煤球烤的印迹。(图片为当事人提供) 杜强掀起外衣,背上露出被煤球烤的印迹。(图片为当事人提供)

  记者 韩景玮

  核心提示|1998年至2002年,南召县陆续发生5起入室抢劫案,致6死1伤。4名“嫌疑人”中的3人被判死刑,在看守所被关押5年多后,因证据不足3人被取保释放(本报2011年报道),但“嫌疑人”身份却一直挂在身上长达5年多。今年年初,“两高”出台新规,对类似“疑案从挂”案件,如无法重新起诉,可列入国家赔偿程序。为此,4名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6月27日,记者从南阳中院了解到,法院已对4人分别作出了40余万元国家赔偿决定。最新消息,4人因不满赔偿结果已向高院提出申诉。

  事件

  ○抢劫案致6死1伤,4青年被指控涉案

  杜强、李晋飞、向东、蔡见顺4人至今认为,他们被指控卷入十多年前的多起抢劫命案是被冤枉的。发生在南阳南召县的5起入室抢劫案,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警方材料显示,首起案件发生在1998年1月12日。当晚,李晋飞与同事杜强、向东密谋后,携铁锤和刀子,杀死红宇机械厂职工宋某国、赵某茹夫妇,抢走12000元现金。两年后的2000年11月11日,在南召县皇路店街上做生意的郑某军和程某玲又被这3人杀害,15000元被抢。2002年9月19日、23日,他们还杀害了云阳镇的胡某海和皇后乡的景某发。警方称,在这两起案件中,家住太山庙乡太山庙村的蔡见顺,为3个嫌疑人提供了犯罪信息源,并参与分赃。而另根据指控,李晋飞和红宇机械厂职工张某军,还在2000年8月27日晚,杀死了该厂女工王某(另据了解,该女工只是被打昏迷,后救活),抢走5000元现金以及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