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9月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犯抢劫、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罪犯郭坤执行死刑。

  东方今报记者 刘羽 通讯员 晓宇 清泉

  2015年1月15日下午,郭坤骑摩托车至灵宝市尹溪路北段的瑞金黄金珠宝店,携带LUGER手枪一支及斧头进入该店,持枪对珠宝店员工进行威胁,并对上前询问的保安邵某连开两枪,致邵某当场死亡。

  郭坤持斧头将店内部分柜台玻璃砸碎,抢走11条黄金项链。2015年1月18日,郭坤在贵州省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11条黄金项链。经鉴定,被抢黄金项链总价值286142元,非法持有的LUGER手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坤非法持枪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一人死亡,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遂以抢劫罪判处郭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郭坤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终审裁定:驳回郭坤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黄金大劫案监控解密

  2015年1月15日17时左右,灵宝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瑞金黄金珠宝店有人抢劫。很快,三门峡和灵宝市警方各警种迅速赶往现场。此时,瑞金黄金珠宝店一片狼藉,保安邵鹏飞倒在血泊中,已经死亡。

  从金店的监控录像上看,这个犯罪嫌疑人绝非等闲之辈,他一进门就用一把椅子挡住门口,这显然不是多余的动作,而是防止别人从外边把门锁上,给自己留条后路。在案发现场,侦查员找到了两枚弹壳。令人吃惊的是,这把枪不是什么土造的枪,而是一把货真价实的制式手枪。

  天眼之下多次现身

  抢劫了黄金首饰之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显得很慌张,而是从容离开。金店周围的监控录像显示,作案后,嫌疑人骑上一辆蓝色的摩托车迅速逃离了现场。

  1月15日晚上,50多人的视频工作组连夜开展工作,调取了灵宝市全城的监控录像。案发29个小时后,灵宝市一个小旅店的老板向警方反映,案发前一天,这个骑蓝色摩托车的人曾经在他的旅店住过。经查,此人名叫郭坤,1983年出生,灵宝市阳店镇官庄原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