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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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快运领跑“电商黄金周”
郑州货物一日可达哈尔滨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弛
11月11日8时14分,郑州东发往哈尔滨西的G1264次高铁列车,缓缓驶离郑州东站。这趟高铁列车是郑州铁路局发往东北方向的第一班高铁快运列车,其中16号车厢装载64件货物(1.8吨左右),在奔行1913公里之后,将于当天19时抵达目的地,并在4小时以内,由中铁快运公司直送到发货公司的物流基地。
据悉,11月11日至20日的10天时间内,郑州铁路局推出了具备作业条件的9列高铁动车组在京广、京沪等干线参与“电商黄金周”运输,并推出了电商班列、中原货物快运等多项货运产品。
■维权锦囊
“双11”网购之旅套路深,亲们收好这个“维权锦囊”。
电商挖坑:“特价”商品下单后却是原价 注意:可要求“退一赔三”
最高法曾表示,销售者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也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
电商作为销售者利用他人网络销售货物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交易后与消费者达成赔偿协议而不履行,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依照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电商挖坑:预售商品不给办理退货 注意: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电商挖坑:卖家迟迟不理退货要求 注意:15天不退商家受处罚
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
电商挖坑:商品可退,但不再包邮 注意:商品残次,退货运费商家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三包”的规定,不仅明确了消费者的优先退货权;扩大“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同时,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因退货、更换、修理产生的费用应当由经营者承担。
快递纠纷:快递被冒领,谁来赔偿 注意: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
去年6月,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曾在一起案例说明中介绍,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纠纷:快递放电表房,丢了谁赔 注意:丢了,快递公司担责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赵旭卿指出,将快递包裹放在电表房、管井间等处导致丢失的,快递公司要担责。
至于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和单位门卫室的情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收件人同意将包裹放在物业处或门卫室,如果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并没有签收,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自己应对此担责。
也有律师补充说,即使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对快递包裹予以签收,但由于通常情况下都是无偿管理,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包裹丢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快递纠纷:快递变“慢递” 怎么索赔 注意:按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要求,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快递纠纷:“野蛮分拣”致商品损毁 注意: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对于快递包裹遭遇“野蛮分拣”出现损毁的情形,上述办法也予以明确: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如违反这一规定,则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