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12月14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海涛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看到,11月17日,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海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张海涛受贿人民币935万元、美元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150万元。

  去年6月2日,身为许昌市副市长的张海涛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9月前后,在充分掌握张海涛的涉嫌犯罪的证据后,经省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张海涛决定逮捕。此案由河南省检察院交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公开资料显示,张海涛曾任许昌市鄢陵县委书记,2011年4月起任许昌市副市长。 张海涛落马后,鄢陵县委书记任上出现的三连倒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去年4月27日,在鄢陵县委书记任上,袁宝根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省纪委公布接受组织调查。 袁宝根的前任,正是张海涛。而张海涛的前任,原漯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谢连章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其非法所得人民币448万元,美元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谢连章、张海涛、袁宝根,鄢陵县三任县委书记先后“栽倒”,当地官场生态受到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