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随着网上商业活动的兴起,很多人认为拥有一家网店是成功的象征。19岁的吴某便利用人们“开网店”的心理,成立网络科技公司,招募员工冒充单身美女,谎称合伙开网店诈骗他人钱财318020元。

  2016年3月,吴某注册了“孟州市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客公司),自己任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每天的工作就是邀请客户加盟、注册和装修淘宝网店等,收取1980元的初级加盟费或3960元高级加盟费。

  公司运营5个月后,吴某先后任命刘某等8人为业务主管、加盟主管。这些人假扮漂亮女性,以交朋友、谈恋爱和结婚等名义主动和男性聊天。骗取信任后,就提出和客户发展“情侣”关系,一起开办淘宝网店“共同创业”。并将创客公司推荐给客户称该公司可以代办加盟开店业务,当客户与创客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后,客服人员就把加盟代理合同发给客户。客户交费付款后网店开设,“女友”便谎称亲自打理店铺。

  然而,所谓的“女友”并没有经营网店,而是按照入职吴某公司的《聊天技巧》小册子中的套路继续发展新客户。当客户看到网店经营无业绩时,“女友”便称是店铺不够漂亮,央求再交1980元装修店铺。如果客户同意升级店铺,两人就继续“恋爱”。如果客户不同意或者要求退款,就采取拖延战术或者干脆拉黑。

  经受骗群众举报,孟州市公安机关于2016年8月11日将吴某等8人抓获,并扣押了电脑、光盘等涉案物品。

  经孟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近日,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记者: 李雪妮 通讯员 刘辉 薛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