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原标题:《大学生酒后救溺水同伴身亡 被认定为履行法定义务 不是见义勇为》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王姝/文

  12月17日,王亚超连夜赶回老家清丰县,拿到一份决定书:不予确认王亚威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2019年7月,王亚超的弟弟王亚威为救溺水同伴身亡后,他开始为弟弟申请见义勇为;一年半后,他拿到了河南省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出具的这份决定。

  (王亚超对记者说,这里就是他的弟弟王亚威救人溺亡的现场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沈翔/图)

  2019年7月10日,河南工业科技学校学生王亚威和四名同伴饭后相约去河沟抓鱼。一名同伴率先下水,期间王亚威在岸边与朋友视频通话,拍下其溺水一幕。随后王亚威下水施救,两人遇险身亡。

  王亚超说,弟弟去世后,自己曾多次为其申请见义勇为,被当地派出所告知,不符合见义勇为条件,但无法为其出具书面决定。

  10月10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曾以《大学生酒后为救溺水同伴身亡,救助行为是法定义务还是见义勇为?》报道此事,受到社会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见义勇为应广义理解”、“以救人为目的,双方又没有血缘关系,应该认定为见义勇为”。采访中,清丰县公安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县正在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届时将依法为其提供书面认定。

  12月17日,记者从王亚超处获悉该认定结果。该认定书显示,“五人饮酒后相约去抓鱼,应当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生命安全的危险存在,五人之间相互形成了对彼此的安全保障的义务”,因此,“王亚威的行为虽值得肯定,但属于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不符合见义勇为的规定”。

  对于此次认定,清丰县公安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决定为委员会成员一致通过,虽无法认定其见义勇为,但对其行为表示肯定和同情,已与乡政府和县民政部门沟通,后期将对其家庭进行慰问。

  “我在北京打工,一年半来回奔波,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如果舍命救人不能被认定见义勇为,那见义勇为是在鼓励什么?”王亚超表示无法接受这份决定,将向市相关部门申请复核或考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