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宜阳

  原标题:《情况通报》

  2020年11月19日5时45分,宜阳县交警大队二中队辅警韦某博夜间巡逻结束,驾驶豫C0815警车沿G241国道由西向东返回中队途中,行至宜阳县韩城镇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周某(男,84岁,韩城镇村民)相撞。韦某博因车门损坏,从右门下车,立即查看情况并电话报警拨打120急救(期间约4分多钟)。此时,王某民驾驶豫CF9802号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此地又将周某碾轧。

  王某民已知发生事故,驾车拐弯逃逸隐藏车辆。韦某博迅速与两名路人(刘某、卫某)追赶,合力将王某民及肇事车辆带回事故现场。

  经查,韦某博、王某民排除酒驾嫌疑。经宜阳县交警大队事故认定:韦某博在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当,未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王某民驾车未注意观察,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二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死者周某无责任。11月21日,韦某博、王某民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12月4日,韦某博、王某民被执行逮捕。

  目前,该案件后续安抚、赔偿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宜阳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