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昨日,郑州市发布了32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总投资超过千亿元,涉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等多个领域。记者留意到,虽然参加推介会的企业代表众多,但现场签约的项目却仅有7个,面对媒体采访,不少参会企业代表为何选择了“躲”?□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来势汹汹 郑州一次发布32个PPP项目
在昨天上午的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上,郑州市共面向全国发布首批32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总投资1126.1亿元。
有7个项目现场签约
记者了解到,为确定首批推介的这32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郑州市相关部门已进行了半年多的论证,而这些项目均为畅通郑州、美丽郑州重大示范性工程,社会效益明显;准经营性项目占比超过70%,收益相对稳定、风险可控、易于市场化运作。
不过,在昨天的项目签约仪式上,郑州市政府及相关投融资公司分别与意向社会资本签署10个框架协议,其中,包括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等在内的7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签约,总投资353.8亿元。
部分参会企业保持观望
记者了解到,昨天的推介会也吸引了来自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和项目建设领域企业代表共计280余人参加。
但令记者疑惑的是,在昨天的签约仪式结束后,面对媒体记者的采访,不少企业的代表都选择了“躲”。
在他们看来,签约比例不高也是意料之中。
据悉,在此前,已有34个省市区地方政府推出了总额约1.6万亿的PPP项目,但到目前为止,真正签约的大约为2100亿,仅占总额的1/8。
PPP项目之所以签约不多,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企业负责人表示,PPP项目在建设的时候一般都存在时滞,收回投资的时间较长,同时,这些PPP项目一般都属于公共服务项目,收益也很有限,而企业的融资成本却是比较高的。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对于项目来说,最大的不确定性往往来自于政府,企业把巨额资金投进去了,后期要是遇上政府方面有啥变化,对企业来说都是巨大的风险。
■专家看法
立法保障社会资本的利益
中原工学院经管学院的王志敏教授认为,郑州的这些PPP项目能否成功运行,其关键便是能树立起诚信至上的观念,严格按照PPP运作模式规范约束自身行为,以立法的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利益,只有充分保障社会资本的利益,才能促进郑州PPP项目的发展。“并且要建立起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公司治理结构。还要建立起完整的政府补贴机制等,保证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真正形成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名词解释
PPP意为政府和民间资本的联姻
PPP即Public(政府或公共部门)、Private(社会资本或市场主体)和Partnership(合作伙伴关系)。
进一步解释的话,就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等领域建立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伙伴式关系。其模式通常为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设计、建设和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等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以及必要的“政府付费”等方式获得收益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进行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据悉,这种模式在世界发达国家的公共管理领域很流行,有消除费用超支、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风险分配合理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