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受贿事实多集中在

  工程建设领域

  史海军更多的受贿事实集中在工程和医院建设方面。比如,2010年,洛阳一家物业公司进驻该医院老区医院开展业务,该公司经理岳某为得到史海军的关照,于2010年春节前在史海军的办公室送了3万元现金,2012年春节时又送了一万元现金。

  2008年,江苏一家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分公司承包了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该公司经理郑某为了取得史海军的支持,多次向其行贿:2008年至2013年每年的春节及中秋节给史海军送3000元购物卡,共计3.6万元;2011年底工程结束后,为了让史海军签收验收报告,给他送5000元购物卡;2014年春节前,为感谢史海军对该工程的支持,再次送去5000元购物卡;2014年5月份左右,郑某为继续承包医院的工程,送给史海军3万元现金。

  受贿71万余元

  原副院长一审获刑11年

  检察机关指控,在2005年至2014年任河科大一附院副院长期间,史海军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人事安排、工程承建方及医药供应商提供帮助和支持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58万元人民币,购物卡13.1万元。

  案发后,史海军积极退出全部赃款。

  周口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史海军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史海军当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案发后积极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判决。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涉案赃款由追缴机关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