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加油卡主卡消费

  子卡圈存消费积分

  加油卡主卡是给单位办的,平时也不在董某、黄某二人身上,那二人是如何“揩油”的呢?

  据洛阳某石油分公司证言,该公司推出了“加油卡大客户积分优惠协议”,凡大客户办卡消费时可以享受每加一升油返还一定比例现金的活动,所返还现金以积分名义存入主加油卡账户中,1积分等于1元人民币,只限加油使用。

  董某所在科室员工证言称,2012年4月,他按照董某的安排,到加油站为科室的两张积分加油卡圈存积分时,才明白可以把主卡积分圈存到子卡上使用,以后又陆续往两张子卡上圈存积分。

  检察机关指控,截止到2014年3月,两张子卡上的余额分别为12967元和54221元,之后分别被董某、黄某消费至2015年5月底。

  手段太隐蔽

  主管领导都被蒙在鼓里

  “在我主管材料科期间,董某从未向我汇报过加油卡积分返利的情况。”某供电段主管材料科的副段长称,他对子卡圈积分情况毫不知情。

  判决书显示,最先掌握此案线索的是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今年5月初,反贪污贿赂局在摸排过程中发现董某可能存在贪污、挪用公款行为,并展开初查,之后传唤了董某,董某主动交代了与黄某私分加油卡的事实,但与反贪污贿赂局前期所掌握的贪污、挪用公款线索不是同一事实。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和黄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其中董某、黄某共同侵吞加油卡1张,价值12967元;董某单独侵吞加油卡1张,价值54221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其中,董某在接受检察机关传唤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动退缴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宣告缓刑。

  据此,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黄某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