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独断专行

  集体资产成“自留地”

  2006年,孟寨镇进行小城镇开发建设,紧临镇区的澧河村规划出售本村门面地皮96间。张建国绕过党员群众的监督,直接占用地皮款7.4万元。就在张建国接受组织调查的前一个月,上级补偿给澧河村建设供水厂租地款10.4万元,也被他转至自己的账户。

  2006年11月,张建国私自代表澧河村,将本村117亩土地以每亩每年80元的低价承包给包括本人在内的三个人。2008年,张建国三人以100万元的价格,将该土地进行了转包。

  据查,张建国在未取得河道采沙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澧河河道内非法采沙,其所采沙价值达1833951.94元。

  监管缺失

  村干部集体“沦陷”

  2014年7月,舞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建国一案,而被告席上,澧河村其他4名村组干部赫然在列,全部成为被告,他们涉嫌的罪名均为敲诈勒索。

  经查,2008年10月份,张建国指示澧河村村组干部等,敲诈建筑公司5万元。2014年12月,舞阳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4名被告两年到两年零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张建国妻子张爱萍也借其“淫威”大发不义之财。在澧河村,谁家违反了计生政策,就必须给时任澧河村妇女主任的她交钱。经查,张爱萍伙同孟寨镇计生办原工作人员魏志强截留私分澧河村计划外生育户社会抚养费9.1万元,其中张爱萍分得5.75万元;同时张爱平将代收的本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3万元直接占为己有。2014年10月,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张爱萍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