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郑州高新区擅自决定调整水价一事儿,真是越来越“热闹”了。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称,他们正在和郑州市物价局积极协商沟通,而郑州市物价局则回应,通过协商沟通继而调整水价,“不符合法律法规”。
□东方今报记者 梁新慧 河南电台新闻广播记者 潘语怡 河南电台FM99.9记者 洛琛
【高新供水公司】
“我们什么都没接到”
1月14日,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赵先生接受采访时说,他们调整水价有三条理由,同时还表示正在同郑州市物价局进行积极沟通,坚持调整水价。
15日上午,记者再次登录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官方网站,在其“水价信息”一栏中,显示的仍然是阶梯水价价格,这也就意味着,该公司仍然坚持执行阶梯水价。同时,居民区内的上调水价告知书并没有撤销。
此前,郑州市物价局和郑州市城管局已经向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撤销调整水价告知书的通知,为何上调水价的告知书还未撤销?
对此,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并未接到相关通知,正在和物价局沟通涨价事宜,“我们没有接到撤销变更水价的通知,我们什么都没接到,我们现在正在跟物价局协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