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标价涉嫌欺诈案

  2015年9月29日,消费者张先生在禹州市某超市购买了2桶“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桶面。结账时,张先生发现价格和标价不一样。店内标签价格是3.80元/桶,而结账价格为4元/桶。两桶方便面,超市多收了0.40元。张先生以受到欺诈为由,于2015年9月30日向禹州市工商局投诉。经调解,该超市赔偿张先生500元。

  预付卡消费案

  2015年3月5日,消费者张先生向驻马店市工商局投诉,称其以前在当地某商务宾馆办了一张充值会员卡,卡内还有上千元的金额未消费,最近被该宾馆告知换老板了,不让再继续使用会员充值卡。经调解,该宾馆当场退还张先生剩余款项2200元,并向张先生表示歉意。

  汽车发动机故障案

  2015年7月13日,信阳市平桥区的李女士到市消协投诉,称其于2014年8月在平桥区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一辆新福克斯轿车。在使用至2015年4月份时,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起,车身发生剧烈抖动,伴有异响。销售商更换了发动机,但提车后又出现同样的故障。消费者提出换车要求,销售商拒绝更换,只给予维修。经调解,销售商从汽车发动机更换后重新计算“三包”期,并延长“三包”期三年,整车延保二个月,销售商一次性支付消费者2000元交通补助金和1000元修理卡。

  快递物品丢失赔偿案

  2015年7月27日,消费者刘某向安阳市文峰区消协投诉称,自己将价值为6800元的工艺品通过某快递公司快递到外地,时间过去一个多月后对方仍未收到快递物品,向快递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经调解,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消费者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