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意义】当庭出出汗 以后好办案
被告席:上蔡县公安局局长王双印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但在实际执行中,很多“民告官”案件的被告席上很少见到机关负责人,多是代理人出面应诉。 王双印说希望可以通过此案,促进上蔡公安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醒民警今后办案时刻绷紧一根弦,力求证据扎实、确凿,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
王双印说,虽然他是第一次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但并不紧张,倒是与民警一起感受到了法庭氛围,“这对树立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风险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有积极意义”。
旁听席:驻马店市公安局及辖区基层派出所负责人
当初,办理杨金銮案的是上蔡县蔡都派出所。该所教导员李海云也旁听了该案的审理,“这次庭审让我意识到,今后办案不但要重视实体证据的搜集,更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办理,办理的案件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经得起各种检验”。
审判长:上蔡县人民法院院长付自强
对于付自强来说,担任审判长并非第一次,此前他还多次参加过民事、刑事案件审理。“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是履职所需,分内之责。”他说,法院领导亲临庭审,不仅对法院审判工作起到示范作用,还能优化审判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有利于发现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改进审判工作,“今后,我们会把院长、副院长回归审判台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来执行,纳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