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交通局尚堂超限站中队负责人李越强行政不作为问题
2015年12月12日至14日,上蔡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尚堂超限站执法岗无人值班、超限站口无人值班引导超限超载车辆进站检测,导致货运车辆仅有少数进站检测,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对此,李越强作为中队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1月22日,经上蔡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李越强党内警告处分。
泌阳县官庄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吴松坡、郑国成工作失职问题
2015年4月24日,泌阳县官庄镇国土资源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官庄镇山前王村赵庄村村民违法建房,泌阳县官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吴松坡和郑国成负责调查此事。随后在下达处罚决定书时因二人工作不认真,且没有按照规定让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明,把被处罚人孙宗民错写成孙书民,把张书箱错写成张书湘。吴松坡、郑国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2016年3月21日,经泌阳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吴松坡、郑国成行政警告处分。
正阳县住房办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主任叶利亚玩忽职守问题
叶利亚任正阳县住房办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主任期间,在审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发放,致使未实际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131户直接领取了2008年至2012年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合计1016190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国家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2015年11月12日,正阳县人民法院(2015)正刑初字第0029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叶利亚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6年1月22日,经正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利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正阳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利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局长张磊等人工作失职问题
2012年至2014年,位于开发区辖区内正乐街东段“和丰花苑”、“江庄安置楼”两个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建起框架结构楼房。对此,开发区规划分局对“和丰花苑”违建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开发区规划分局局长张磊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监督责任的分管副局长张晓寒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江庄安置楼”违建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王栋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监督责任的纪检组长刘志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开发区金河办事处在配合区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执法过程中,没有组织强制拆除,也没有函告区规划分局及区综合执法局,造成“和丰花苑”及“江庄安置楼”两项目违建成为事实,形成不良后果。开发区金河办事处分管治违工作的原金河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焦海军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6年3月8日,开发区纪委分别给予张磊、张晓寒、王栋、刘志高、焦海军诫勉谈话,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