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违规作弊者 必受惩处
同时,省招办还提醒考生及家长以平和的心态参加高考、看待高考、坦然应考。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在信中,省招办告诫考生,高考不仅是一次知识的检验,更是一次道德的考量。违规作弊者,必受惩处。尤其是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和其他帮助、提供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入刑。
在《刑九》实施后的首次全国研究生考试中,两名涉案人员以代替考试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车可鉴,凡在国家考试中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惩罚。个别考生家长不要试图为孩子寻找“枪手”、购买作弊器材和试题答案。广大高校在校生和高二学生要珍惜自己的前程,抵制利益诱惑,拒绝充当“枪手”。绝不要去做一人作弊使全家蒙羞的事,绝不要去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
“人生能有几回搏。”我们懂得:考生们为了前途洒下的汗水,家长们为了孩子付出的心血。但“条条道路通罗马”,成才之路千万条。希望大家面对高考放松心情、坦然应考、遵规守纪、决不作弊,用诚信书写自我。
多种监督举报途径
信中还公布了高考监督举报的多种途径。监督举报电话:(0371)68101616;邮箱:jiancha@ heao.gov.cn;网址:www.heao.gov.cn;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邮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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