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梁新慧

  7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均集中在省高院。其中,省高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副庭长的任命还是首次,这也标志着省高院少年审判庭问世。

  免去赵爱武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谢华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云龙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免去史昶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仝兴福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