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周口弘鑫投资有限公司(育新街大庆路交叉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凡涉及在上述公司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应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登记确认,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
1登记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参与集资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相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入资及获取全部利息银行交易明细。
2登记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六一路与新闻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
电话:赵警官 18638095925;张警官 13608410007
3登记确认时间
自5月24日起,15日内甄别、确认、登记完毕。
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分局
2018年2月24日
查看评论(4)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