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颁授仪式在信阳隆重举行。

  仪式上宣读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向李芳同志家属颁授“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

  李芳,女,汉族,信阳市浉河区人,1969年5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原信阳师范学校,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

  2018年6月11日17时50分许,李芳在护送学生放学回家时,一辆满载西瓜的摩托三轮车突然闯红灯急速冲向正在过马路的学生,危急时刻,她奋不顾身冲上前去,用身体挡护学生,并奋力将学生推开。学生得救了,她却遭受严重撞击,经多方抢救无效不幸殉职,年仅49岁。

  《决定》指出,李芳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教师,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期坚守乡村教学一线,在平凡岗位上践行党的宗旨,危难关头用实际行动兑现入党誓言,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践行“四有”好教师要求的先锋模范,是当之无愧的时代英雄,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省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李芳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履职尽责、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努力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