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鲁燕 通讯员 崔坤 文/图

  一名高中生乘坐火车外出旅行,在进站安检时,细心的安检员在其行李包内发现一个显影异常的手电筒。经检查,发现该手电筒的电池仓内藏有一把刀具。民警对该高中生批评教育后,责令其家长将其带回。

  6月27日上午8时许,一高中在校学生李某某来到商丘火车站乘坐火车,准备和同学们一起去连云港旅行。在进站口过安检的时候,安检仪操作员发现李某某的行李包内有一黑色长条形可疑物品,在X光安检仪的照射下显影异常。安检员对李某某的行李进行开包检查,李某某从行李包内拿出一支长约15厘米的手电筒。

  安检员将李某某的手电筒放在安检仪上进行二次检查,发现该手电筒的显影仍然和正常手电筒的显影不同,特别是手电筒中部有一长条形黑色阴影,与电池的显影明显不同。安检员和执勤民警一起,对该手电筒的内部进行检查。发现,电池仓内的黑色阴影是一个长度约为9厘米左右的刀。该刀具的刀刃较锋利,藏在手电筒的电池仓内不容易被发现。

  据李某某称,这把手电筒刀具是自己在网上购买的,觉得外出的时候带着,使用起来比较方便,隐藏在手电筒里也不容易被发现。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民警对携带该手电筒刀具的李某某批评教育后,联系其家长,将该手电筒刀具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