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以来 河南已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9901起》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各地交警部门陆续启动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宣传倡导、管理劝导等工作,让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成为自觉。5月2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现场查处不系安全带93起,普通国省道现场查处不系安全带3.1万起,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现场查处9901起。

  [数字]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现场查处9901起

  河南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人流车流物流中心。河南机动车保有量2300多万辆,占全国机动车总量6.62%,全国排名第三;机动车驾驶人数2900多万人,占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总量6.82%,全国排名第三;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仅郑州就有350余万辆。

  据悉,如此庞大的数量,给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日常生活中,开车不佩戴安全带已经屡见不鲜;在大街上,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是常见现象。但是,事故往往隐藏在生活中的微小细节中,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2020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现场查处不系安全带93起,普通国省道现场查处不系安全带3.1万起,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现场查处9901起。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醒,安全带、生命带,幸盔有你、带上安全,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安全不只是口号,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要践行在行动中。

  据悉,河南各级交管部门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开展全国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确保交通安全常在,幸福生活相伴。

  [案例]

  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将曝光7起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0年1月4日9时10分,孙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经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环路与新华街交叉口时,与杜某驾驶无号雅迪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电动车附载车某,两人均未佩戴头盔),经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环路与新华街交叉口左转弯时相撞,造成车某遭货车碾压头部当场死亡、杜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0年4月28日9时41分,一男子驾驶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沿许禹路自东向西行驶至灵井镇大路张村口时,与自北向南从路口出来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由于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直接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颅脑损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电动车后排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三

  2020年5月12日10时58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经马村区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待王铁路桥北侧处时,与卢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因卢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撞在轿车前挡风玻璃上,造成颅脑严重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

  案例四

  2020年5月18日15时,信阳淮滨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在文化路西路口江淮名都门口时,发现一起交通事故。经现场调查核实,徐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豫S6xxxx号轻型货车,与方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因电动车驾驶人方某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撞击地面致昏迷。

  案例五

  2019年12月14日中午,段某酒后驾驶面包车,沿紫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郑开大道交叉口时,与沿郑开大道自西向东行驶的轿车相撞。面包车车内四人未系安全带,造成四人全部被摔出车外并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六

  2020年05月03日10时54,靳某驾驶豫N8XXXX号小型轿车,沿柘城县学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学苑路与拥军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豫NQ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靳某在驾车时未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造成自身受伤。

  案例七

  2020年5月13日9时37分,一晋E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济源208国道空载状态行驶,突然冲出道路左侧护栏发生侧翻。驾驶员李某因未系安全带,事故中被甩出驾驶室二米之外,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