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河南科技大学的兼职教师,她将自已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向学生们无私传授,教书育人,教学相长,夯实自己法学理论功底;作为济源市普法讲师团讲师,于海燕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心里沉甸甸的,这些孩子一失足而成千古恨,违法犯罪往往是一念之差,她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去学校给孩子们讲犯罪危害,讲怎样远离犯罪,努力成才。往往顾不上休息就出发,多少次走在泥泞的山路上,到农村中小学给孩子们送上法制课。

  于海燕积极参加市妇联的春蕾计划,资助生活贫困女童。丈夫远在山区乡镇工作,生活中她关心公婆,孝敬老人,老人有病,她住医院照顾,不让丈夫为家里事耽误工作,丈夫笑称她变成“女汉子”。

  2013年,她被市老龄委评为“济源市孝顺媳妇”。于海燕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在待遇上不攀不比。她认为要做一名合格检察官,不仅要有坚定的法治理念,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重要的是正直,如果没有一颗正直的心,那么有再高的诉讼技巧反而更危险。要心中有爱,有为群众不怕得罪人、不怕事情烦、不怕自己吃亏的真情大爱。

  这就是于海燕,一位辛勤工作在基层院的公诉人,虽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没有鲜花没有掌声,当银发悄悄爬上了她的头顶,当岁月渐渐沧桑了她的容颜,她依然无怨无悔的用忠诚与奉献诠释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检徽添光加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