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出背后“保护伞”

  “皇家一号”被查封后,舆论纷纷猜测:谁是“保护伞”?

  2014年4月21日,郑州市纪检监察部门透露,包括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局长黄柏仁、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新敏等8名公安人员涉及“皇家一号”案,被有关部门调查。

  时年50岁的周廷欣,1993年从武警部队转业到郑州市公安系统,2010年3月任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要分管治安支队、保安公司,负责联系协调重大群众性事件处置。

  周廷欣等8人被“双规”,在郑州警界引起震动。其中,周廷欣和黄柏仁系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而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新敏和查办处处长李宁则是刚刚被提拔的副处级实职干部。

  2014年4月18日,周廷欣等8人被调查后,郑州市公安局立即召开党委会和全市民警大会,通报情况,反思问题,总结教训。郑州市公安局表示,尽管此次调查的是民警个人行为,但也暴露出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郑州警方将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正风肃纪、强化法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刮骨疗毒,纯洁队伍。重点查处队伍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特权思想严重、执法思想不端正、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程序办案、非执法主体违规参与执法工作等10个方面的问题。

  其实,河南省公安机关对涉黄场所的打击一直没有停过。但在历次打击中,总有类似“皇家一号”的娱乐场所逃脱。究其原因,无非是有或大或小的“保护伞”。

  据了解,与“皇家一号”有关联的警界人士不止这8人,郑州市公安局领导要求涉案人员主动到纪委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郑州市公安局也出台了内部文件,规定“辖区内娱乐场所如被连续查处两次黄、赌、毒现象,治安大队长和分管副局长免职,连续查处三次,分局一把手免职。”

  此外,在周廷欣等8人被调查前,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处级干部姚天立因涉“皇家一号”被移送司法机关。当时,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将全力追捕“皇家一号”其他在逃人员,力求深挖细查,彻底摧毁其背后的“保护伞”。

   “保护伞”陆续被追究刑责

  在“皇家一号”直接涉案人员宣判之前,因“皇家一号”案落马的职务犯罪人员也陆续在河南省的不同地方法院宣判。

  2014年11月14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查办处原处长李宁在郑州荥阳市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李宁犯受贿罪,受贿金额36.45万元,考虑其有自首和积极退赃情节,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4年11月16日,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王新敏在郑州二七区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王新敏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2014年11月30日,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原处长汪海在桐柏县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汪海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违法所得256.5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4年年12月9日,郑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廷欣在新密市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周廷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随后,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验收科科长卞卫华、南关街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志军等人均因受贿罪获刑。

  此后,“皇家一号”背后的“保护伞”陆续被追查,一些原本没有纳入视线范围的人员被纪委查处、检察机关立案侦办。

  据人民公安报今年2月26日披露,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河南省公安厅纪委牵头组织查处了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特大组织卖淫犯罪集团、“皇家一号”大股东张军、邵广忠特大赌博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系列案件。

  根据干部管辖权限,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市纪委等单位分别给予涉及“皇家一号”案的155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检察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郑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廷欣等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