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月起,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首次被纳入税收减免优惠范围内。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未来3年内,凡在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经审批符合条件者将可连续3年享受最高达2.4万元的税收减免。
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内,旨在进一步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涵盖了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