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道看,学生上“拼命班”,不少是家长的主意与安排,这就很有一说的必要了。这种做法至少有两方面问题,其一,父母不能代替孩子做选择与规划,至少在帮孩子报班时,应与孩子商量,尊重孩子的意愿,否则,孩子只是被动执行家长的规划,以不情愿但不得不“服从”的心态去参加培训班,学习效果也就可想而知;其二,孩子也有自己的休息权,作为家长,把孩子的节假日时间全部安排满,本质上也是侵犯孩子的休息权,但这在很多时候,被漠视。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的休息权被漠视的情况,屡有专家建言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增加有关休息权的条款,但迄今,《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没有明确。在笔者看来,这有明确的必要,具体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休息权的保护,让未成年人的休息权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