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精神
王建勋专栏
近几个月来,异地高考成了一个争论激烈的话题,各地改革方案的出台,并没有消弭人们之间的分歧。那么,到底该如何看待这场白热化的论争?反对异地高考者的理由能否站得住脚?解决高招不平等问题需要怎样的制度变革?
招生歧视违反宪法的平等原则
反对异地高考者给出的理由很多,诸如城市容量有限、家乡遭受“入侵”等,但貌似最有力的理由,是本地大学依赖本地人纳税。的确,中国几乎所有大学都有地方财政的贡献,即使是部属高校,有的也达一半以上。问题这是拒绝异地高考或者实行招生名额歧视的正当理由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因为一所大学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本地财政因而可以拒绝非本地居民参加高考的话,那么,一个地方可否因为当地的警察、司法、道路等均依赖本地财政而对外来者进行某种制度性的歧视(比如警察或者法院优先服务本地人等)呢?这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宪法上的平等原则意味着,如果一种物品或者服务是由政府提供的,通常是不得进行制度性歧视的,任何差别对待都必须具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当然,哪些物品或者服务应由政府提供是可以讨论和辨析的。姑且先在公立大学的前提下讨论异地高考问题,如果一所大学是公立的,资金来自于纳税人,就不应当对任何人进行制度性的歧视,尤其是在考试、招生等方面,但它可以对本地的纳税人进行学费的减免,正如美国的州立大学一样。由于税收与学费之间存在着直接、对等的密切关联,减免学费是一种合理的差别对待,但录取标准、招生名额等与是否纳税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关联,因而不能成为差别对待的依据。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公立大学可以根据其资金来自本地纳税人的比例,减免本地考生的学费,但不得在录取标准、招生名额等方面歧视外地考生,否则,就违反了宪法上的平等原则。当前,中国公立大学普遍实行招生配额制,即给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分配一定的招生名额,其基本特征是本地招生名额(远远)高于外地。然而,这些大学凭什么配给本地的名额高于外地?凭什么配给一个省份的名额超过另一个省份?这种配额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恐怕没人能讲出点儿道理来。
根本而言,这种配额制以及任何形式的配额制都违反平等原则,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可能有人会问,根据各省份人口或者考生人数分配招生名额也违反平等原则吗?答案是肯定的。一个地方有多少考生能够达到一个大学的录取标准,该大学或者任何人怎么可能事先知道呢?即使一个省份的考生明显多于另一个省份,也没人事先知道是否那里的考生能够考上某所大学的人数更多。事先的名额确定不仅不公平,而且是一种理性的狂妄,就像计划经济一样。实际上,这种招生配额制就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时代的遗产。
全国统一招考的误区
废除招生配额制之后,所有的公立大学都应直接面对考生进行录取和招生,而不考虑其所在的省份。这样,不论一个人身在哪里,他考上一所大学的机会与其他所有考生一样大。或许有人会说,各个省份的考试不一样,仅仅取消招生配额制能实现平等吗?考试当然需要改变。如何改变?不是重新回到全国统一考试或者全国一张卷,而是让各个大学完全、彻底地自主招生,即让各个大学自行决定如何考试———无论是考试方法还是考试内容。估计很多人一听到这种思路,就会跳起来,因为他们误以为只有全国统一或者整齐划一才是平等。其实,这是对平等的最大误解之一,平等决不等同于“统一”或者“整齐划一”。
平等的真实含义是权利和自由的平等,或者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他意义上的平等都是对该词的曲解。就大学招生而言,平等仅仅意味着每所大学都不得根据考生的户籍、民族、肤色、出身、年龄等进行录取,而不意味着所有的大学都应统一出题、统一考试或者全国一张卷。全国一张卷所能做到的仅仅是把所有的孩子都塑造成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机器,与平等无关。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全国统一的高考才是(目前可行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方式。其实,我们放眼四望会发现,很多国家——— 尤其是那些教育发达的国家——— 都没有中国式的全国统一高考,都没有政府组织的统一高考,人家的大学难道没有选拔出合适的人才?人家的选拔方式难道不公平?世界上除了全国统一高考之外还有更合理的人才选拔方式,其中之一就是让各个学校自行决定如何考试和录取,而只有这样,才会形成不同高校之间的竞争和多元化,真正的人才才能被选拔出来,才能避免培养只会考试的机器。奇怪的是,很多人在很多领域里不相信权力,但在高校招生这件事情上迷恋政府组织的高考或者统一高考。
有人可能会说,美国不是也有SAT这样的统一高考吗?其实,这是个不小的误解。SAT(Scholastic Assessm entTest,学术能力评估测试)是一个民间机构(美国大学理事会)组织的学业能力测试,与任何大学或者政府都没关系,中学生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大学自愿选择是否使用它作为录取参考标准之一。在美国,除了SAT之外,还有类似的能力测试如ACT(Am erican CollegeTesting,美国大学入学考试),有的大学选择前者,有的大学选择后者,而这完全是自由竞争的产物。可见,美国的SAT和ACT,与中国的高考是两回事。
支持全国统一高考的主要理由之一,是避免或者减少招生腐败。其实,这根本就是错误的药方,招生腐败不是因为高考不够统一,而是权力掌控高考、大学行政化和官僚化以及招生过程不透明等造成的。统一高考不仅无助于解决招生腐败,而且可能会加剧腐败,因为权力越是统一和集中,就越是不受限制,滥权的可能性就越大。
自主招生才能带来公平
很多人担心,各个大学完全自主招生会导致偏袒和不公,会出现暗箱操作和猫腻。尽管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它不是反对自主招生的适当理由,因为自主招生并不会在逻辑上导致招生不公,否则,欧美那些完全自主招生的大学就应该很不公平了。中国现实中的招生不公,不是因为大学太自主或者受到权力控制太少,而是因为大学太不自主或者受到权力控制太多。当然,自主招生或许不能消除高校招生领域里的所有不公平,但它是实现高校招生更加公平的一个必要条件。套用一句俗语,自主招生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自主招生是万万不能的。
自主招生有助于减少招生不公的原理在于,它迫使各个大学之间展开自由竞争,让所有的考生自由选择,也让各个大学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传统。竞争的压力将会迫使每个大学在乎自己的声誉,在乎自己的命运。如果一所大学出现的招生不公被曝光,它很可能自此一蹶不振,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大学之间因竞争而产生的相互制约,以及媒体和民众对大学的监督,加上有效的破产机制,会让每一所大学都谨慎行事。在这种情形下,它们不仅自己恪守公正,而且可能还会成为推动整个社会走向公正的力量。
经常有人主张,因为当前社会腐败现象比较普遍,所以不能给每个学校完全自主权,否则,它们也会腐败。这种思维错得离谱,其实,现在的大学招生已经很腐败,且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权,正确的做法不是等到整个社会清廉了再给它们自主权,而是现在就给它们自主权,让它们自己努力变得清廉,然后带动整个社会阻遏腐败。
废除招生配额制并实行彻底的自主招生之后,就可以基本实现高校招生公平。但是,更加合理的局面要求大学逐步私立化,不再由政府操办。只要存在着公立大学,不公平问题就难以完全消除。比如,虽然公立大学可以给本地的学生减免学费,但移居本地多长时间或者纳税几年才可以享受这种优惠以及优惠多少,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任何标准似乎都带有一定的武断性。如果所有的大学都是私立的,就可以遵循市场的运作逻辑,避免政府提供物品或者服务所带来的固有不公平问题。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异地高考之辩所凸显的矛盾,似乎主要是本地市民与外来者之间的矛盾,而这与户籍制度密切相关。虽然不废除户籍制度也可以逐步实现高校招生公平,但户籍制度所造就的特权让高校招生改革以及其他改革步履维艰。一些(大)城市居民长期享受户籍制度所带来的特权和福利,让他们误以为这是天经地义或者合乎公平正义的。其实,这种普通市民所享受的特权与一些身居高位者所享受的特权(比如特权车、特权医疗等)在性质上毫无区别,都是不公正的。
户籍制度以及其他诸多歧视性制度造就了一个特权普遍存在的社会,不同的群体享有不同的特权———可能只有农民没什么特权,并且,不可思议的是,很多人痛骂特权不是因为他们真的痛恨特权,而是因为他们的特权还不够多、不够大,他们不希望比他们特权更少的群体分享他们的特权。他们的梦想是享有更多的特权,而不是真正的自由,正如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前后的社会状况所描述的那样。从这个角度来讲,尽快废除户籍制度以及所有的歧视性制度对于这个社会的变革至关重要,否则,这些制度导致的特权和利益将不断固化。(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