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发文,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
在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要经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并向社会公布。对存在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将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于发生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现象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按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3年内中央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
4部门要求各省有关部门对现有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确保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补助学生人数真实、准确。积极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