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宋德明 贺方 陈磊)前夫要求前妻与其情夫开房,并配合自己上演“捉奸”戏码,以此敲诈前妻情人。近日,井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元旦后,社旗县的李某在某KTV认识了李娟(化名),随后两人建立了情人关系。1月14日,李娟的前夫井某得知此事后,便以复婚为条件,要求李娟把李某约到她的住处发生性关系,并及时通知他,然后他以捉奸的形式敲诈李某,李娟同意。

  次日,李娟约李某到住室,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脱完衣服后,发现李娟多次用手机发送信息,感到事情不对,便穿上衣服打算离开。为了拖延时间等待井某的出现,李娟将李某拉扯至电梯口处,恰好遇到乘电梯赶到的井某。井某质问并假装殴打李娟。在井某和李娟的“表演”下,被蒙在鼓里的李某承认自己和李娟发生过两次性关系。随后,井某殴打并威胁李某,逼李某把自己的轿车抵押给井某。1月15日,井某等人在一家二手车店将车抵押10万元,扣除其他费用后,剩余的9.5万元井某同李娟分赃。随后,李某到公安局报案。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井某和李娟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井某用涉案赃款所交的购车定金已被追回,李娟用赃款购买的首饰被依法扣押后退还给受害人李某,其余赃款由李娟自行退还给李某。

  (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