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经郑州市委批准,郑州市纪委对二七区政府原党组成员,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派出所原党委书记、所长,正县级侦察员王天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天福在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致使多名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理和司法追究;工作失职,致使辖区内的违规违法活动没有得到及时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钱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王天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郑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天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郑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