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文图

  看到车窗未关,于是就顺手牵羊,将车内现金盗走。不过,嫌疑人没想到的是,自己将赃款存入银行卡上时,被银行的监控拍了个一清二楚。

  “110,我车里的12000元现金被盗了。”6月2日早上6时许一登封市民焦急的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接到指令后,登封市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办案民警迅速处警,并向受害人了解情况。

  原来受害人于2017年6月1日晚23时,将车停放至南环路与谷路街交叉口附近,由于慌着回家,后车窗玻璃忘关上了,车内的12000元现金及相关证件被盗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由于距车最近的监控陈年老旧再加上晚上视线暗,拍摄到的画面极其模糊,在民警反复观看后才发现,画面中一个男子的身影,顺着沿路监控发现,该男子向北行走,行走至南环路谷路街口时,路口的高清摄像机拍摄到这名男子身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

  此时,该男子乘坐一出租车到达嵩基鸿润城门口的郑州银行下车,在银行附近的监控中可以清晰的看到该男子身着白色T恤灰色裤子,此时认真排查视频的民警确定银行监控画面里的男子,与车附近监控里的男子同为一人,该男子从银行出来后又乘坐一辆出租车向郑州方向离开。

  民警又迅速调取了银行ATM机监控,发现嫌疑人曾在此使用银行卡操作,根据这一信息,通过银行核查到持卡人真实身份为余某乐,经与ATM机监控截取到的嫌疑人图片认真比对,为同一人,由此确定嫌疑人就是余某乐。刑侦一中队办案民警迅速将此人布控,6月3日晚,民警在郑州市区将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突审,嫌疑人余某乐(男,18岁,开封杞县人)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具其供述其于6月2日凌晨4时许看见一辆车车窗未关,便钻进车内盗窃了车内存放的12000元现金,到银行存到自己卡上后便打车去了郑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部分车主为了图方便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存有不会发生意外的侥幸心理,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车主的这个心理实施盗窃。所以车辆停放一定要选择在正规的停车场等相对安全的地方。

  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地点,也不要将车放在偏僻人少的地段。其次,车主在离开汽车时,应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离开车时一定要检查门窗是否锁好,这才是确保安全的首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