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起 河南医保支付方式将发生全面变革》
映象网记者 付雨涵
如何避免小病大治、过度检查、医疗资源浪费?随着医保支付方式的逐步变革,这些问题都将得到有效解决。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从2022年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2月22日,河南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国家政策落地见效。
DRG、DIP支付方式是什么?
作为新的医保支付方式,DRG付费、DIP付费备受关注。在了解“双D”付费模式前,得先弄懂一个问题,什么是医保支付方式?
在医保、医院、参保人三方关系中,医院是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参保人是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医保是医疗服务的购买方,参保人就医看病,可享受医保联网结算,参保人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和医院进行结算,医保支付方式就是,医保经办部门和医院结算费用的方式。
“之前的支付方式主要是按项目付费,医保被动买单,医院进行的检验检查、开具的药品、使用的耗材等都作为医院的收入,容易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医保基金多支出。”业内一知情人表示。
那么,“双D”又是怎样一种医保支付方式呢?
记者了解到,DRG付费,就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治疗成本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组,医保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DIP付费,就是按病种分值付费,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并按此标准向医院付费。
“DRG付费和DIP付费,都是打包付费的一种形式,不是简单地照单付费,而是要深化到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医疗服务的全过程。”郑州七院一负责人表示。
目标已定:2024年底,全面完成支付改革
在国家层面文件发布以来,2月22日,河南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到2023年底,在省直、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试点和病种分组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先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以DRG/DIP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任务。
围绕这一方案,省里制定了具体推进时间表:
1、 在2021年各统筹地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全覆盖基础上,2022年1月全部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付费。
2、 各统筹地区按两年安排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覆盖,2022年进度应不低于50%,2023年全省实现全面覆盖。
3、 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提前实现全覆盖。2022年启动DRG/DIP实际付费的医疗机构病种入组率不低于90%,2023年启动DRG/DIP实际付费的医疗机构病种入组率不低于90%。
4、 各统筹地区按两年安排实现DRG/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到70%,2022年应不低于50%覆盖率,2023年应不低于70%覆盖率。
新支付方式有望实现三方共赢
对医保来说,DRG/DIP付费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能优化医疗服务。对医院和医生来说,新支付方式将激励医院和医生自觉主动地规范医疗服务,提高诊疗能力和服务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就是实现医保、医院、患者三方的共赢。”业内人士表示。
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郑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推行DRG后,对医疗机构来说,原来靠量增收和扩张床位规模的时代结束了,将倒逼医院进行提质控费增效。医保部门在考核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明确结余留用政策,合理超支分担。因此医疗机构将更关注药品、耗材等成本管控,压缩治疗中的水分,实行更高效的管理模式。在这一过程中,患者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支出。
目前,已有新疆、西藏、陕西、福建、安徽、辽宁、湖南、江西、河南、青海、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密集发布三年行动计划,有些省份步调快于国家部署,如安徽:2022年底,全省17个统筹地区全面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2023年底,所有统筹地区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可以说,随着多省份的方案落地,一个全新的医保支付方式即将全面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