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还原

  警方赶到时妇女被围

  群众纷纷指责她是人贩子

  翠屏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杨朝波介绍,当日19时50分许,派出所接到指令,有群众在城区小北街挡获一名疑似人贩子。“我们赶到现场时,路上围了百多人,一片混乱。”

  民警分开人群看到,一名50岁左右的妇女坐在三轮车上,怀里抱着个两岁男童大声哭喊着,围观群众纷纷指责她就是“人贩子”,妇女则大声回应“他就是我的娃儿”。民警现场询问中年妇女和孩子的关系,以及孩子父亲的姓名、电话,但妇女不回答,只是哭喊“娃儿就是我的”。

  “我们劝她到派出所说清情况,但妇女不听,不交出孩子也不下车。”杨朝波说,因现场混乱,妇女和围观群众的情绪都非常激动。民警担心现场失控,遂从妇女手中接过孩子,带到了警车上。“我们把孩子抱过来后,妇女还是抱住三轮车不下来,群众的情绪更激动,看不清有多少只手伸过来拉她。”杨朝波说,后来妇女被带到派出所,声称有人打了她。冷静下来后,妇女说她叫肖某某,孩子是弟弟的儿子,其弟叫肖传凯。

  警方随后查到肖传凯的电话,初步确认了妇女名字和身份。此后,孩子母亲王女士赶来,孩子直接叫其妈妈。民警根据户籍信息,对王女士和孩子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两人确为母子关系。王女士也证实了妇女叫肖梅玲,确实是孩子的亲姑姑。

  昨晚,王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称:“伸张正义没错,但正义不是施暴,请把这个施暴者找出来,还我姐姐一个公道,不需要他赔钱,但是必须赔礼道歉。”她呼吁打人男子能主动站出来,也请求现场群众提供打人男子的相关线索。昨日上午,王女士和肖梅玲再次前往东城派出所报案称遭到殴打,致鼻梁骨骨折,并提供了一张疑似打人者的照片。目前警方已发布协查通报,正在查找打人者。

  始作俑者

  “我们出发点是好的”

  热心姐妹得知真相有些自责

  虽然警方很快查清了这起“乌龙事件”,还了肖梅玲的清白。但最先怀疑肖梅玲是人贩子并将她拦下的彭安甲、彭安乙两姐妹,内心还是有点自责。

  彭安甲告诉记者,当时她和姐姐彭安乙路过小北街,发现前方三轮车上,一个妇女带着的孩子哭得特别凶,大声叫喊要妈妈。而妇女死死抓住孩子的手。“我们就很警惕,跟着三轮车走了一段路。”两姐妹跟踪了一阵,有些怀疑:这娃儿哭得这么凶,这女的会不会是人贩子?“我姐姐说跟上去,拦她下来问问。”彭安甲说,两人随后追上三轮车,质问妇女:“娃儿哭得这么厉害,你是不是人贩子哦?”妇女回答:“我是他“大爸”(姑妈)。”

  “那他父母呢?”彭家姐妹追问,妇女说孩子妈妈坐出租车走了。妇女的话加深了姐妹俩的怀疑,于是拿出手机给妇女拍照,妇女一边躲闪,一边催促三轮师傅快走。妇女的躲避行为更让姐妹俩怀疑,两人拦住三轮车并给三轮师傅拍照。“我们给三轮师傅说‘你要是敢带着她跑,你就是帮凶’。”彭安甲告诉记者,三轮师傅一听,就把车停在了路边。

  彭安甲说,这时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我们又问她跟孩子啥关系,她更说不清楚,一会说孩子是她自己的,一会说孩子是他外孙。”彭安甲说,围观群众见状纷纷指责妇女是人贩子。后来,她们坚持把妇女和孩子拦下并报警,还一路追到了派出所。直到听说妇女可能是孩子亲人,才离开。

  “当时她说不清和孩子的关系又想跑,大家都认为她就是人贩子。”彭安甲得知肖梅玲确系孩子姑妈后表示,这个结果让她有点意外,也有点过意不去,但她们的出发点是好的。(除受害人和民警,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警方

  群众想当然了应及时报警

  据出警派出所副所长陈劲分析,发生这样的“误会”,主要是两个原因:

  一是当事妇女非常紧张,说不清自己和孩子的关系,导致围观群众误认为她和孩子的关系有问题。

  其二是围观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未经调查核实,想当然给事件定性,给当事人乱扣上了“人贩子”的帽子,人多嘴杂,以讹传讹导致事态升级。

  陈劲说,市民热心、警惕性高是好事情,但任何事都要依法办理。任何人任何事未经公安机关调查,都不能随意定性。“希望大家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