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管理办法出台河南省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管理办法出台

  11月18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河南公积金个人贷款和提取的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此前我省提出的有关公积金贷款、提取的新政,如异地贷款、组合贷、公积金商业贷款互转、可提取亲人公积金还贷等内容均正式列入管理办法中。业内人士认为,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公积金新政具体执行提供了法规保障。□东方今报记者 刘长征/文 沈翔/图

  “公商贷互转”写入管理办法

  18日公布的《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贷款办法》和《提取办法》)均是以河南省住建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三家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

  7月23日,三家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在《贷款办法》中,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以开展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明确规定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同城互认互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