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打探1】 河南按“联合发文”执行
“我想看看新的税收政策确定施行没,具体怎么施行?”
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东区办事大厅,市民耿先生专程跑到税务窗口咨询。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昨天起执行,河南会如何执行?这确实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
记者从河南省地税局了解到,河南执行的政策,和财政部等联合发文一致。
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和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昨天起,各办税服务场所有专人负责解答。此外,全省12366热线也可以咨询。
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牵涉到契税、营业税问题的,都可以多种渠道咨询。
【打探2】 新政落地以缴税日为准
市民李先生在去年年底已经购房,但还没有到缴纳契税、营业税的环节。
他听说外地有城市执行政策落地,是以购房日期为准,这让他忐忑不安:自己是否能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呢?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东区办事大厅契税窗口负责人翁涛、营业税窗口负责人周婕明确表示,能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要看纳税人的纳税时间,也就是说以缴税日期为准,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不影响享受新的税收政策。
《通知》自2月22日起执行。凡是在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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