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我曾办理过一起故意伤害案。少年名叫小唐,他平时喜欢上网打游戏,特别是暴力血腥的游戏,生活中也逞强好胜。一天,小唐与一个互不相识的同学因碰撞发生争执,他一怒之下拿起砖头朝对方头部猛砸4下,把对方打成了植物人。
小唐锒铛入狱,被害人父母每天痛不欲生、悲愤万分,他们把一腔怒火全发泄在了小唐父母身上,还把受伤的孩子抬到小唐家里。小唐的父母变卖家产为儿子赎罪,赔偿对方各种费用89万元,为了争取被害方的谅解,还必须伺候被打伤的孩子。
让我记忆很深的是,第一次见到小唐的父亲时,约40岁的年纪,一头黑发。一个月后开庭时,他已经头发花白了。在法庭上,他扑通一声给审判长跪下,乞求法院对儿子宽大处理。
一直到今天,整整5年过去了,被害人始终没有醒过来。前些天,我们去看望被害人,看到他1.75米的大个子,只能天天躺在床上戴着纸尿片生活。
一人犯错,两个家庭遭殃。为什么要让深爱自己的父母双亲遭这样的磨难,受这样的罪?为什么要让深爱自己的家人承受这样的痛苦呢?作为检察官,我希望看到你们每个人都拥有幸福、快乐、平安的人生。记者 王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