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宣讲人: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孙永记

  我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岗位上已经工作了整整10年,办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0多起。我和同事们在努力挽救着一个又一个失足孩子的人生,同时也亲眼目睹了犯罪给这些孩子和他们的家庭带来的痛苦和灾难。

  犯罪危害从哪里谈起呢?先从我办理过的一个案件说起吧。失足孩子叫小山,16岁,在一所重点高中上学,他学习成绩很好,家庭条件也不错。可是,有一天,当他的同桌在他面前炫耀刚买的最新款苹果手机时,小山动了贪念,他趁同桌不注意悄悄把同桌的手机装到了自己的兜里。发现手机丢失,同桌立即报警,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

  结果,小山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盗窃罪。鉴于小山是个学生,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我们对他作出不起诉处理。然而,小山偷窃手机的犯罪行为却深深地刻在他和同学们的心上,他失去了宝贵的友情,也失去了自尊和自信。

  小山对我说:“阿姨,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多少年过去,当时那罪恶行为已经永远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再也抹不掉,我该怎么办啊!”

  犯罪,不只是给自己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