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咋知道房屋出租没?

  三级网格采集逐级上报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出租人应当持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到住房城建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果租赁合同重要内容有改变的,出租人也应在30日内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如违反上述规定,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市民个人住房出租,在登记备案之前管理部门如何知晓?

  解读:“私有住宅出租,按照属地管理,权利下放到三级网格。”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宣教科科长姚德吉介绍,对个人出租房屋方面的统计,依靠街道、社区、办事处三级网格采集个人房屋出租信息,然后层层上报。

  个人出租房屋不备案

  或将收到千元以上罚单

  不久前,郑州关虎屯一起火灾致15人死,伤亡惨重和群租脱不了关系。《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设计用途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解读:“出租的房屋,一个标准房间最多可以住两人,允许合租。”姚德吉介绍,出租房屋15间可以住30人,需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按照房间最初的设计,一个房间可以住两人,但不能把一个房间分割成多个小房间租给多人。《办法》规定,违反此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出租违法建筑、危房,将面临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