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疑问】

  单位转嫁风险 社区成“挡箭牌”

  在采访中,许多社区工作人员百思不解:明明居民已经持有有效证件了,为什么还需要一个社区的证明?比如说,补办结婚证,户口本明明可以证明俩人是夫妻关系,民政局还是让居民找社区开证明。难道居民户口本还不如一纸证明更有效?

  社区工作人员吐槽,其实这类证明,与需要证明的事项根本没有多大关系,也似乎并不太重要,一些机构需要的只是社区的红章。

  社区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执法权,居民也没有报告的义务。记者调查时发现,近年来开证明已经成为一些社区不能承受之重。很多证明并非应由社区开具,一些职能部门和单位为了推卸责任,把证明环节转嫁到社区,让社区成为“挡箭牌”和“受气包”。

  【探究】

  社区公章不是万能章 该给社区“减减压”

  “社区公章不是万能章。”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社区主任告诉记者,其实社区工作人员本身的工作已经非常繁重,而为居民开具各种“无厘头”的证明,更是加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众所周知,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证明,很大一部分都需要公安机关来出具,伴随着公安部的一纸令下,十几种证明已经不再由公安机关来开具了。

  这看似是在向“奇葩证明”开刀,可事实上,真的已经找准了“奇葩证明”问题的症结所在了吗?非也!

  老百姓在办事过程中还是需要某些证明,不到派出所到哪儿去开呢?村组、社区等成为了“奇葩证明”的滋生地。

  多位社区主任表示,他们非常希望取消开具缺乏边界、格式不规范的证明。同时,对于一些实际意义较弱的证明应尽量简化或削减,避免不必要的“证明”。同时,建议整合现有的证明种类,按大类一次性开具证明,并延长有效时限,扩大有效范围,避免重复“证明”。

  必要的时候,有关部门可清理并公示“需要社区盖章证明的事项”,划清职责范围,让居民能够针对相关事项到对应部门或者社区“精准”开具证明,减少社区的负担和风险,也方便群众简便办事。

  ■小贴士

  社区只能开哪些证明?

  记者从几位社区主任那了解到,除了属于正常范围内的计生(独生子女证,60岁奖抚的申请和审核)、劳动保障(含医保、养老保险、失业、再就业)、民政(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和审核)等事项,社区能够证明。目前确定社区(村)能够开具的证明符合上级规定的,只有居住证明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