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日前,平顶山市纪委发布消息称,去年年底以来,平顶山市郏县有80余名党员干部向组织报告了问题,并主动退交违纪资金390多万元,而对这些问题干部中大多数,当地纪委依规依纪对其免予了纪律处分。

  其实,不仅是平顶山,在我省信阳、驻马店等多地也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问题干部主动交代,纪委到底会怎么处理呢?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通讯员 王雨

  【案例】

  面对组织调查

  涉嫌违纪党员干部的两种态度

  积极配合、主动交代

  去年年底以来,郏县8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

  日前,平顶山市纪委发布消息称,郏县通过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逐级开展谈话活动等,不断唤醒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强化纪律观念。据悉,去年年底以来,该市郏县全县共有8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报告了单位、个人的问题,主动退交违纪资金394万元。对这些群众未举报、组织不掌握、社会影响不严重的违纪行为,郏县纪委依规依纪对绝大多数同志免予了纪律处分。

  “对那些能够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纠错整改的党员干部,要‘卸包袱’‘给出路’,帮助他们重建对党的忠诚,早日回归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郏县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的肯定,日前在郏县调研时他强调,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中仍存在观望心态、顾虑心理、侥幸心理,一定要讲清道理,让党员干部明白组织的良苦用心,是在为他们“卸包袱”“给出路”,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而对于隐瞒不报的,一旦党组织通过信访举报、巡察、日常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途径发现,将从重从严处理,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