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解读】
党员干部违纪该咋办
若主动交代会受哪种处理
党员干部若违纪到底该咋办,是做“惊弓之鸟”惶恐不安,还是“亡羊补牢”主动向组织交代,成为摆在有问题干部面前的一道选择题。
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有其他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该《条例》的第三十九条明确
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条例》规定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其实,在现实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问题干部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去年6月起,信阳市9个县区陆续在各个乡镇召开警示教育会,拿拍落的“苍蝇”警示基层干部。浉河区董家河镇举行警示教育后,该镇有三个村的村两委干部主动向纪委坦白,交代违规违纪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近30万元。光山县寨河镇举行警示教育大会后,该镇冷大湾村支书立即把违规领取的粮油补贴资金48500元上交到了纪委。而据悉,截至去年7月底,仅光山县就有742人主动上交违纪资金333万元。
近期,驻马店市纪委对平舆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郑进中(享受副县级待遇)在任平舆县东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期间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同时,驻马店市纪委还对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官晓旺(享受副县级待遇)在任平舆县工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负责该县“创业杯”竞赛考核工作期间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驻马店市纪委的通报显示,鉴于郑进中和官晓旺在组织调查期间都能够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此,省内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对党组织忠诚老实,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对于愿意悔改、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配合组织审查的违纪人员,组织是会给改正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