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日,洛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瀍河回族区科技文化旅游局局长李鹏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给个人车辆加油的问题

  2015年2月24日,瀍河回族区科技文化旅游局局长李鹏在正月初六春节假期期间,使用单位加油卡在南阳焦桐桐柏区东加油250.43元;2015年5月24日“双休日”,使用单位加油卡在南阳镇平建设路油站加油364.50元。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瀍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追缴其违纪资金614.93元。

  偃师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李慧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私设“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旅游和发放福利等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偃师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李慧芹个人占用办公面积36平方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1年至2013年私设“小金库”,并使用其中的5600元资金用于集体旅游,使用3000元用于发放福利。偃师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慧芹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嵩县大章镇大章村村支部副书记梁小银大操大办儿子婚礼的问题

  2016年2月15日,嵩县大章镇大章村村支部副书记梁小银为其儿子操办婚礼,事前未按照要求向镇纪委报告,且婚礼场面豪华,搭跨街过路彩门3个,待客98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嵩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梁小银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信阳: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近日,信阳市纪委通报了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息县环境监测站违规发放节假日补贴等问题

  2015年1月—12月,息县环境监测站违规发放节假日补贴9900元,同时存在同城接待及购买茶叶问题。2016年3月,息县环保局给予息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邓海波行政警告处分;对分管领导息县环保局副局长胡在忠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