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各种“不具备资质” 竟然还敢“开工”
既然爆炸是拉着烟花爆竹的车引起的,那谁开的车,烟花爆竹哪里来,这车要开去哪里,做什么?若是要理清这事儿,咱得再往前说一年。
2012年3月,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所有者、负责人张根林与一个叫薛运芳的人签订联营协议,雇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人生产三无产品“土地雷”。
2013年1月30日,李瑞党接了个活,他电话联系了个叫唐振生的伙计,让其试着帮忙联系车辆,把10吨左右烟花运到河北省献县。唐振生很敞亮,立即联系蒲城县虎子货运部经营人唐进虎,之后唐进虎通过他媳妇唐雪琴和同行郭转玲,联系了石家庄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一辆普通货车。但是,车辆并不具备危险物品运输资质。
为了逃避检查,郭转玲故意将货物名称填写为“百货”。当晚,货车司机石彦飞(已死亡)在宏盛公司违规装载了350袋(7000发)“土地雷”和假冒的“美神”牌“开天雷”270箱(5400发)。这批货总重大概12吨,已经超载。
2月1日上午8点57分,石彦飞开着车行驶到连霍高速公路河南省三门峡市境内义昌大桥上时,大雾加上桥上车又多,他来了个紧急刹车。这一刹车不当紧,车厢内的“土地雷”因为发生撞击、摩擦引发爆炸。这次爆炸,造成义昌大桥坍塌,包括石彦飞、李瑞党在内的14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2人轻微伤,9辆车坠桥受损,周边民房受损,车辆和货物损失总计1016.5148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宏盛公司查获“土地雷”48袋。经陕西省烟花及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南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这批“土地雷”属于含烟火药的爆炸物,具备爆炸性能。
不仅如此,公安机关还查明,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多种烟花产品上假冒“天宇”、“美神”、“金忠”牌的注册商标,涉案金额高达4069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