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原题:《河南一地最新要求:寒假期间师生、家长原则上严禁离市!》

  1月27日上午,南阳市召开2021年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安排管理、精神文明创建和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南阳市教育局在会上介绍了春节、寒假期间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项措施,做好假期疫情防控

  一是严格人员外出管理。从放假之日起至寒假结束,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原则上不得离开南阳市域活动,严禁出境、出省,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宛,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学生向班主任报告备案,教职员工向学校请假备案,学校班子成员按照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批,报告去向、出行路线、起止时间等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二是强化健康监测。继续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每日通过钉钉、微信群等方式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个人行踪报告等,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个人健康状况和旅居史。各学校应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并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宿管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假期的行踪和健康状况。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长、家庭、学生、学校”防控链条,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微信群把各项政策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引导到位。家长要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并合理安排学生假期学习生活,重视家人防护,充分发挥家长及监护人的作用,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形成家校合力。农村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关系防控工作全局,春节期间,提倡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拜年,严禁在校学生随家人串门走动、参加聚会、聚餐。不网购境外物品,收拆快递包裹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全面消毒并及时洗手。提醒家长理性看待课外辅导,“谨慎”报班,拒绝到未经审批、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习培训补课等活动。

  四是加强校园管控。放假期间实施校园闭环管理,确保不留死角。师生员工进校门须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五是做好春季开学准备。按照 “有备无患”的原则,教师要备好开学后四周内的课。师生放假离校时,尽量带回全部学习用品,做好线上教学和远程辅导的准备。

  六是配合社区做好防控。积极动员家庭成员遵循防控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倡引导外地亲戚朋友非必要不外出,在居住地过节;如有亲朋从疫情重点地区、跨省份来宛团聚,须按照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提前向所在村镇、社区报备,并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七是广大师生寒假期间除了做好上述个人防护要求外,建议大家及时关注官方通报和权威信息,学习疾病预防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体育锻炼、坚持科学营养膳食和充足睡眠,增强自身抵抗力。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防控重点,加强监管指导

  假期是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高峰期,培训机构是学生最容易聚集的地方。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将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防控重点,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各县区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属地责任。要求各地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教育、卫生、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用,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和排查。对于正在审批的培训机构一律严禁招生;对未取得审批手续的培训机构一律关停;对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复课。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家长师生投诉举报,并对举报事项及时开展调查,做好信息反馈和信息公开。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完善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场所消杀、体温监测、健康扫码、日报告等各项防疫制度;强化人员管理,要求师生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培训的师生如确需离开居住地,要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返宛后须按照《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返宛入宛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宛防指〔2021〕2号)要求做好相关检测及隔离,且须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有关材料,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参加培训。严禁聘用临时人员到机构授课,严禁聘用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含外省就读的在校大学生),严禁聘用在职教师到机构授课,严禁接收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及返宛的外省市学生。强化场所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区域;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控制培训规模,保证学生一人一桌、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第一时间报告、隔离、送诊,并在当地疫情防控等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各地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视情况可采取关停等措施,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