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法》的要求,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8月份)、第12次会议(10月份)将对郑州市民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园林局和水务局五个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郑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15年8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

  联系人:许耀辉

  电 话:67185625

  邮 箱:zzrdnsgw@126.com

  二、关于对郑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15年8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

  联系人:吴秀成

  电 话:67181698

  邮 箱:zrjjgw@163.com

  三、关于对郑州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时 间:2015年10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联系人:刘步清

  电 话:67185626

  邮 箱:zzrdjkww@126.com

  四、关于对郑州都市区生态水系全面提升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15年10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联系人:王建中

  电 话:67185630

  邮 箱:zzrdngw@163.com

  五、关于对郑州市生态廊道和公园建设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园林局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15年10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联系人:李砚

  电 话:67185627

  邮 箱:cjhb1330@163.com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