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大气污染,河南近日建立起空气质量排名公开制。今后,每月对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进行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对连续三次排在后三名的,全省通报批评,实施公开约谈和涉气项目区域限批。

  根据河南省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78微克/立方米以下。河南省环保厅介绍,截至4月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仍是持续恶化,与目标差距较大。

  河南省环保厅表示,河南将大气污染“不降反升”作为刚性约束条件,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地方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降职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失职渎职刑事责任。